以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“節水優先、空間均衡、系統治理、兩手發力”新時期治水思路為引領,準確把握經濟發展新常態下的水利發展階段特征,進一步提高水作為資源要素、環境要素、生態要素、安全要素的基本認識,統一思想,提高認識,把握好水利改革發展重大機遇期,堅持強化護水、大力興水、全面節水、科學管水,努力開創護水節水治水管水興水新局面。
盟委(擴大)會議暨全盟經濟工作會議和全盟農村牧區工作會議,對2015年全盟水利水資源管理、重點水利工程建設、民生水利建設、深化水利改革提出新要求、新目標、新任務,為此,要抓好以下幾個關鍵點。
一要緊緊圍繞保障和改善民生,扎實推進水利基礎設施建設。立足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,扎實推進水利基礎設施建設,努力構建適應社會發展要求和人民群眾期待的民生水利保障體系。
以自治區提出的農村牧區安全飲水工程全覆蓋和盟委、行署部署的“十件實事”解決缺水草場人畜飲水困難項目為載體,加快構建農村牧區人畜安全飲水保障體系。
以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和重點小流域治理項目為依托,著力推進水保生態環境體系建設,實現保護草原生態和促進農牧民增收雙贏。
以夯實農牧業水利基礎設施,推進避災農牧業發展,提高農牧業生產力水平為目標,依托國家節水示范項目、國家節水重點縣項目、自治區“四個千萬畝”節水灌溉飼草地建設項目,著力構建農田草牧場抗旱減災體系。
切實抓好農牧業節水,積極推廣低壓管道輸水、噴灌、滴灌、微灌等高效節水灌溉技術,大力發展旱作節水農業,建設節水型社會。
二要嚴格推進依法治水,管好資源權。認真貫徹落實盟行署印發的《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》,對水資源實行紅線管理,精細化管理,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,堅持以水定需、量水而行、因水制宜,落實水資源統籌配置,建立資源占用退出制度和誠信體系。
加強“三條紅線”落實情況的監督考核,努力實現以最小的水資源消耗獲取最大的經濟社會生態效益,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。
強化地下水保護。嚴禁開采地下水用于發展工業,積極推進封閉工業、企業自備水源井。全面排查工業企業違規取用地下水和私設排污口情況,限期整改。
深入開展水法規宣傳教育,增強全社會的水法治觀念和水安全意識。
三要圍繞深化水利改革,創新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模式。
深化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體制改革,規范水利工程建設管理,健全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體系。
繼續落實農村牧區小型水利產權制度改革,按照“誰投資、誰所有、誰受益、誰負擔”的原則,明確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權和使用權,實施資產由農牧民用水合作組織和受益農牧戶持有和管護。
轉變管理職能,加強蘇木鄉(鎮)水利基層服務體系建設和能力建設,拓寬水利工程維修、養護、管理、抗旱等服務范圍,提高服務水平,發揮基層服務組織的作用,解決服務群眾“最后一公里”問題。